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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4月15日 星期三

步行廿分鐘

前排聽到一個報導,說,每日運動小小時間(唔記得幾耐,應該每天少過30分鐘),比每星期去做一次長時間的運動(好似兩三個小時咁),對身體還要好。


雖然我現在每星期會去做gym一至兩次,每次一至兩個小時,但以呢個報導黎睇,我都好似運動量偏低!?


本想每天去跑步,但我怕跑步會跑到脚痛!早上早些起來去跑,又怕唔知醒,唔夠瞓!晚上食飽飯去跑,但又想留在家睇電視!


左思右想,我決定,每天步行到地鐵站。


原本我是搭小巴去地鐵站,再坐地鐵返工,今天開始,就改為步行至地鐵站,計過時間,需要大約廿分鐘,回到公司,比平時遲了十分鐘左右。唔使早起身,又仍然沒有遲到,都okay喎。


今天,係第一天,唔知,我的恆心可以有多久呢?


2 則留言:

  1. 你由家中行到鑽石地鐵站??要行晒大斜路.
    [版主回覆04/16/2009 18:34:00]落斜都ok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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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妳話妳可以維持幾耐呢? 
    [版主回覆04/17/2009 15:18:00]唔知呢... 遲D熱嗰陣可能又唔想行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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